建筑基坑工程的验收标准通常依据国家和地方的建筑规范、标准以及工程设计要求,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资料审查
1. 施工方案及审批手续:施工方案应经过审批,内容完整、合理,符合工程实际情况。
2. 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:包括钢材、水泥、混凝土、土钉、锚杆等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,应齐全、有效。
3. 检验报告:各种原材料的检验报告、混凝土强度报告、锚杆(索)拉拔试验报告等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4. 施工记录:施工过程中的测量记录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、支护结构施工记录、降水排水记录等应完整、准确。
二、现场检查
1. 支护结构
- 排桩:桩的位置、直径、长度、垂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;桩身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;桩间土防护措施应符合要求。
- 地下连续墙:墙体的深度、厚度、垂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;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;墙顶标高应符合要求。
- 土钉墙:土钉的长度、间距、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;喷射混凝土的厚度、强度应符合要求;坡面平整度应符合要求。
- 锚杆(索):锚杆(索)的长度、直径、倾角应符合设计要求;锚固体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;锚杆(索)的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2. 降水排水系统
- 降水井的数量、位置、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;降水设备的运行情况应良好;地下水位应控制在设计要求范围内。
- 排水系统应畅通,无积水现象。
3. 土方开挖
- 土方开挖的顺序、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;不得超挖;基底土不得扰动。
- 边坡应平整,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4. 监测系统
- 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;监测仪器应完好,精度应符合要求。
- 监测数据应及时、准确,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。
三、验收程序
1. 施工单位自检:施工单位在完成基坑工程施工后,应进行自检,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。
2. 监理单位验收:监理单位收到验收申请后,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。验收合格后,签署验收意见。
3.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:建设单位在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基础上,组织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。验收合格后,签署竣工验收报告。
以上是建筑基坑工程的验收标准,具体验收标准可能因地区、工程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,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应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。